时间:2024-04-18 15:25来源:学生处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应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4月18日—4月24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班级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2459
编辑:徐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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