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2 16:58来源:学生处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皖财教〔2024〕1252号)内容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四系审核,我院2025年春季学期共有40名退役士兵学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日—4月9日,如师生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2459
附件: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pdf
编辑:徐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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