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4 14:53来源:学生处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有关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现拟对系统新增建档立卡困难学生2人每人给予2250元困难资助,合计4500元整。
现面向全院予以公示,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月4日至5月9日,如师生有异议,请拨电话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2459
附件:系统新增建档立卡学生发放(2023.0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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