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4 16:38来源:学生处 【字体: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有关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现拟对系统新推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人每人给予2250元困难资助,合计18000元整。

  现面向全院予以公示,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24日至11月30日,如师生有异议,请拨电话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2459

  

  附件:系统新推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3.11).pdf

  

学生处

  2023年11月24日



编辑:徐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