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09:42来源:学生处 【字体:大 中 小】
我院2023-2024学年2021、2022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经个人申请、班级认定、系(部)审核,形成初审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定徐莉等10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洪建宇等11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马浩元等66名同学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7日。如师生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2459
附件:公示(中职).pdf
编辑:徐梦文
最新动态
- 10-11 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 10-09 我院2022—2023学年专科生国家奖学...
- 08-30 学院召开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工作会议
- 08-29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温馨提示
- 06-12 胡维友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 06-12 胡维友同志到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
- 05-04 我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新增建档...
- 04-27 “五一”劳动节假期安全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