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09:42来源:学生处 【字体:

  我院2023-2024学年2021、2022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经个人申请、班级认定、系(部)审核,形成初审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定徐莉等10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洪建宇等11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马浩元等66名同学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7日。如师生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2459


  附件:公示(中职).pdf




编辑:徐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