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09:41来源:学生处 【字体:大 中 小】
我院2023-2024学年2021、2022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经个人申请、班级认定、系(部)审核,形成初审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定杨心菊等564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李秋旭等240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刘海路等678名同学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7日。如师生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2459
附件:公示(专科).pdf
编辑:徐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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