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0 16:32来源:学生处 【字体:

  我院2024-2025学年2022、2023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经个人申请、班级认定、系(部)审核,形成初审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定解福明等592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叶明杰等196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胡伊蕾等623名同学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5日。如师生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2459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专科).pdf



编辑:徐梦文